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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接受委托
接受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有关方委托,签订公估业务委托书,开展公估业务;
二、公估前准备
指定公估师,成立公估小组,制定公估方案;
三、勘验现场
1、调查出险情况
确定出险时间、出险地点和出险原因,
2、审核财务单证
查看投保人的会计账册和有关单证,掌握投保时和出险时各项账目数据,并确定保险价值,
3、受损财产查勘
查看固定资源共享财产受损情况,查看存货受损情况,查看各项受损财产有无扩大迹象及处理措施,查看现场施救情况,
4、审核保险单证
查看保险单证,确定保险险别、保险标的、特别约定、是否重复保险、保险金额和承保依据,
备注:现场查勘主要是确定事故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,受损财产是否属于保险财产,保险财产是否足额投保以及选定赔偿方式;
四、核定受损财产损失
确定固定资产损失:修复或更换;确定存货损失:降价处理或报废;确定残值处理方式和残值数额;确定施救费用;确定检验费用;确定其它与本次事故有关的直接费用,及最终确定本次事故受损财产总损失;
五、赔款理算
根据上述情况,列出公式,具体核算保险人的赔款金额;
六、保险公估报告
报告本次公估活动的全部过程,报告本次公估业务的全部内容,报告本次公估结果的合同依据、行业依据和法律依据,确定公估结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