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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接受委托
接受交警部门、人民法院、保险人或交通事故当事人委托,签订公估业务委托书;
二、公估前准备
指定公估师,成立公估小组,制定公估方案;
三、勘验现场
1、交警部门勘验第一现场的,现场结论以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准,
2、单方事故由本公司勘验现场,
3、人员伤亡费用由本公司医疗核损人员全程跟踪核损,内容包括:最初伤情、诊断情况、转院治疗、互利情况、后续费用、伤残状况、被抚养人家属成员、其他相关费用;
四、核定损失
1、对损失车辆及其他损毁财产进行评估,
2、核定伤残人员的最初救治费用、最终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,
3、复核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等级,
4、确定死者及被抚养人家庭关系的具体情况;
五、审核单证
审核驾驶证、行车证、保险单、货单、医疗发票、伤残评定书、户口本等单证;
六、保险理算
1、确定本次交通事故总损失,
2、确定保险公司应该支付的理赔款。 |